环境信息公示
一、基础信息
1、单位名称: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。
2、组织机构代码:61328754-2。
3、法定代表人:王维东。
4、生产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。
5、联系方式:0533-8520206。
6、主要原料:三氯乙烯、无水氟化氢、二氯甲烷。
7、主要产品及设计规模:二氟一氯甲烷22万吨/年、四氟乙烷2.5万吨/年、二氟甲烷2万吨/年、聚氯乙烯12万吨/年、二氟一氯乙烷1.5万吨/年。
二、排污信息
1、主要排放因子:COD、氨氮、pH值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尘。
2、排放方式:废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,所有污水经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,处理达标后外排。
3、排口数量及分布:污水排放口2个(南北两区),分布在公司污水处理站;废气排放口为14个,包括工艺尾气排放口、燃烧炉尾气排放口、焚烧炉尾气排放口。
4、排放物质浓度:
废水:COD≤50mg/L、氨氮≤5mg/L、pH值6-9。
废气:工艺废气排放:氟化物浓度≤9mg/m³、氯化氢浓度≤50mg/m³;
燃烧炉废气:二氧化硫浓度≤100mg/m³、氮氧化物浓度≤200mg/m³、颗粒物≤30mg/m³;
焚烧炉废气:二噁英≤0.1TEQng/m3、烟尘≤100mg/m3、氟化物浓度≤9mg/m³。
5、排放执行标准:
废水:外排水标准COD50mg/L、氨氮5mg/L、pH值6-9。
废气:
工艺废气排放:氟化物浓度9 mg/m³、氯化氢浓度100 mg/m³;
燃烧炉废气:二氧化硫浓度200mg/m³、氮氧化物浓度200mg/m³、烟粉尘:30mg/m³;
焚烧炉废气:二噁英0.5TEQng/ m3、烟粉尘100mg/m3、氟化物浓度9 mg/m³。
6、排放总量指标及执行情况:
根据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总量:COD:52t/a;氨氮:3t/a;二氧化硫:20t/a;氮氧化物:2t/a;颗粒物:15t/a。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指标要求。
三、防止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
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水处理、废气吸收塔、焚烧炉碱洗装置、事故应急池等,所有设施完好,运行正常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保手续
我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手续齐全,公司严格管理,精心操作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。
五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于2012年11月5日在市环境保护局备案
环境信息公示
一、基础信息
1、单位名称: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。
2、组织机构代码:73369545-2。
3、法定代表人:曾红志。
4、生产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。
5、联系方式:0533-8520305。
6、主要原料:二氟一氯甲烷。
7、主要产品及设计规模:聚四氟乙烯树脂、五氟乙烷、六氟丙烯等;
聚四氟乙烯树脂设计生产能力44300吨/年,五氟乙烷设计生产能力18000吨/年,
六氟丙烯设计生产能力10000吨/年。
二、排污信息
1、主要排放因子:COD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尘。
2、排放方式: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,所有污水经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,经管网排入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,外排至东猪龙河。
3、排口数量及分布:污水排放口1个,厂区北口;废气排放口为13个,分布在公司南生产区和北生产区。
4、排放物质浓度:外排废水COD≤40mg/L,氨氮≤0.5mg/L;过热炉废气排放二氧化硫浓度≤50mg/m3,氮氧化物浓度≤50mg/m3,烟尘≤20mg/m3。焚烧炉废气二噁英≤0.4TEQng/m3; 烟粉尘≤30mg/m3;氟化物浓度≤9 mg/m³。
5、排放执行标准:外排水标准COD50mg/L、氨氮5mg/L;过热炉废气排放标准:二氧化硫200mg/m3、氮氧化物200mg/m3、烟尘30mg/m3。焚烧炉废气排放标准:二噁英0.5TEQng/m3; 烟粉尘100mg/m3;氟化物浓度9 mg/m³。
6、排放总量指标及执行情况:二氧化硫20吨、烟尘20吨、氮氧化物1吨、化学需氧量32吨、氨氮3吨;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指标要求。
三、防止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
公司过热炉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和氢气,对大气不会造成影响,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、废酸回收装置、危险废物焚烧炉处理装置、事故应急水池等,所有设施完好,运行正常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保手续
我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手续齐全,公司严格管理,精心操作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。
五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于2013年11月21日在市环保局备案证明。
环境信息公示
一、基础信息
1、单位名称: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。
2、组织机构代码:76369898-8。
3、法定代表人:王军。
4、生产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。
5、联系方式:0533-8520482。
6、主要原料:二氟一氯乙烷、二氟一氯甲烷。
7、主要产品及设计规模:30t/a全氟辛酸、5500t/a聚全氟乙丙烯、13000t/a偏氟乙烯、10000t/a氟橡胶、8400t/a聚偏氟乙烯。
二、排污信息
1、主要排放因子:COD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尘。
2、排放方式: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,所有污水经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,经管网排入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,外排至东猪龙河。
3、排口数量及分布:污水排放口1个,位于公司生产区西北角;废气排放口为3个,分布在生产区四氟乙烯装置、环保站、全氟辛酸装置。
4、排放浓度:外排废水COD≤45mg/L,氨氮≤3mg/L;焚烧炉废气排放二氧化硫浓度≤50mg/m3,氮氧化物浓度≤50mg/m3,烟尘≤10mg/m3。二噁英≤0.1TEQ;氟化物浓度≤9 mg/m³。
5、排放执行标准:外排水标准COD50mg/L、氨氮5mg/L;过热炉废气排放标准:二氧化硫200mg/m3、氮氧化物200mg/m3、烟尘30mg/m3。 焚烧炉废气排放标准:二噁英0.5TEQng/ m3; 烟粉尘100mg/m3;氟化物浓度9 mg/m³
6、排放总量指标及执行情况:二氧化硫20吨、烟尘5吨、氮氧化物1吨、化学需氧量82吨、氨氮7吨;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指标要求。
三、防止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
过热炉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,对大气不会造成影响,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水处理装置、水碱洗装置、多效蒸发装置、水回收装置、事故应急水池等,所有设施完好,运行正常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保手续
我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手续齐全,公司严格管理,精心操作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。
五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于2013年10月21日在市环保局备案证明。
环境信息公示
一、基础信息
1、单位名称: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。
2、组织机构代码:75916064-0。
3、法定代表人:荣庆金。
4、生产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。
5、联系方式:0533-8520667。
6、主要原料:原盐、甲醇。
7、主要产品及设计规模:甲烷氯化物26万吨/年、氢氧化钠28万吨/年、四氯乙烯1.5万吨/年。
二、排放物质信息
1、主要排放因子:COD、pH值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尘。
2、排放方式:废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,所有污水经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,处理合格后外排。
3、排口数量及分布:污水排放口1个,分布在公司北面污水处理站;废气排放口为8个,包含工艺尾气排放口、焚烧炉尾气排放口和电厂尾气排放口。分布在氯氢车间、氢氯化车间、四氯乙烯车间、电厂热力车间。
4、排放浓度:
(1)外排废水:COD≤50mg/L、 pH值6-9。(2)工艺废气排放:氯化氢浓度≤80 mg/m3、甲醇浓度≤160 mg/m3;(3)焚烧炉废气排放氮氧化物浓度≤400 mg/m3、氯化氢浓度≤60mg/m3、二噁英≤0.3TEQ、烟尘≤15mg/m3。(4)燃煤锅炉:二氧化硫≤200mg/m3、氮氧化物≤200mg/m3、烟尘≤20mg/m3。
5、排放执行标准:
(1)外排水标准:COD50mg/L、pH值6-9。(2)工艺废气排放:氯化氢浓度100 mg/m3、甲醇浓度190 mg/m3;(3)焚烧炉废气排放:氮氧化物浓度500 mg/m3、氯化氢浓度100 mg/m3、二噁英0.5TEQ;(4)燃煤锅炉废气排放标准:二氧化硫200mg/m3、氮氧化物200mg/m3、烟尘20mg/m3。
6、排放总量指标及执行情况:热电厂:二氧化硫1794吨、颗粒物537吨、氮氧化物1820吨。氟硅公司:化学需氧量42吨、氨氮3吨;二氧化硫3吨、颗粒物5吨、氮氧化物8吨。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指标要求。
三、防止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
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水处理、废气吸收塔、焚烧炉碱洗装置、锅炉烟气脱硫、脱硝除尘设施、事故应急池等,所有设施完好,运行正常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保手续
我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手续齐全,公司严格管理,精心操作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。
五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于2012年11月5日在县环保局备案证明。
环境信息公示
一、基础信息
1、单位名称: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。
2、组织机构代码:79616605-6。
3、法定代表人:郑建青。
4、生产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。
5、联系方式:0533-8520929。
6、主要原料:硅块、甲醇。
7、主要产品及设计规模:有机硅单体16万吨/年,气相白炭黑7000吨/年,高温胶1万吨/年,107胶1万吨/年。
二、排放物质信息
1、主要排放因子:COD、HCL、氮氧化物和烟粉尘。
2、排放方式:废气直排,所有污水经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场,处理达到全网担保网排放标准后外排至集团污水处理厂。
3、排口数量及分布:污水排放口1个,分布在公司北部污水处理站;废气排放口为6个,分布在一、二期单体合成装置、一、二期气相白炭黑装置和一、二期焚烧装置。
4、排放浓度:外排废水COD≤50mg/L,氨氮≤0.5mg/L;尾气焚烧炉排放二氧化硫浓度≤100mg/m3,氮氧化物浓度≤200mg/m3,烟尘≤30mg/m3,HCl浓度≤20mg/m3,单体合成排气筒排放的粉尘浓度≤30mg/m3,气相白炭黑尾气排放筒排放的粉尘浓度≤10mg/m3,HCl浓度≤20mg/m3。
5、排放执行标准:外排水标准COD50mg/L、氨氮5mg/L;尾气焚烧炉废气排放标准:二氧化硫400mg/m3、氮氧化物500mg/m3、烟尘100mg/m3、HCl 100mg/m3;工艺废气排放标准:粉尘120mg/m3、HCl 100mg/m3。
6、排放总量指标及执行情况:二氧化硫3吨/年、烟尘5吨/年、氮氧化物1吨/年、化学需氧量32吨/年、氨氮1吨/年;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指标要求。
三、防止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
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水处理站、旋风除尘装置、工艺尾气焚烧装置、酸气吸收装置、3000m³事故应急水池等,所有设施完好,运行正常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保手续
我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手续齐全,公司严格管理,精心操作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。
五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于2012年11月5日在县环保局备案证明。